澳门威斯尼斯人官方网站登录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教〔2007〕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本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所需资金由天津市出资设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管奖助学金工作同志、各系主任、各系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办公室主任组成,具体负责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意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组织评审机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第五条 各系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系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各系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系评审小组下设年级/专业评审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了解递交申请学生的申请内容,核实学生的基本情况。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七条 申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列前茅;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 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第十一条 各系评审小组根据本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结合学院下发的评选名额进行基层审核推荐,确定系级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情况及材料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及学生填写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提出本院当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25日前,填写《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教委。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学院每年11月30日前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天津市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 我院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1: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本 人 情 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照 片
(2寸免冠) |
公民身份号码 | | 入学时间 | |
澳门威斯尼斯人官方网站登录 系 级 专业 | 学号 | |
曾获何种奖励 | |
本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或 专业排名 | 第 名/共 人 | 本学年成绩班级或 专业排名 | 第 名/共 人 |
本学年成绩(课程名称及分数) | |
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评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汇总表 | |
| 系别: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户籍 性质 | 公民身份号码 | 奖励金额(万元) | 银行卡号码 | 年级 | 学生生源地 | 专业 | 学号 |
东部 | 其中天津 | 中部 | 西部 |
| 张三 | 男 | 汉族 | 1995年09月 | 城镇 | | 0.8 | | 2012级 | 1 | 1 | | | 临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学生生源地”以“1”来填写,以便合计。 | |